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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對今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上下限進行調(diào)整
瀏覽次數(shù):1346近日,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08年度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上下限進行調(diào)整。
目前,江門市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實行限高保低,目的是在保護職工的合法權(quán)益的同時,防止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差距過大。審議通過的《2008年度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限額》規(guī)定,從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全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各為33.5元,四市(開平、臺山、鶴山、恩平)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614.7元,三區(qū)(蓬江、江海、新會)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935.8元。
相比去年的限額,今年的限額普遍提高了。以江門市市區(qū)為例,去年的上限是1695.80元,今年提高到1935.8元后,按最高上限繳存的單位和職工每月住房公積金可增加480元。提高幅度最大的是臺山市,去年該市的上限是967.1元,今年四市統(tǒng)一標準后提高到1614.7元,按最高上限繳存的單位和職工每月住房公積金可增加647.6元?!?/P>
摘自:粵建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