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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設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有關工作
瀏覽次數:1293粵建管函[2009]416號
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
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并頒布了《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從2009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地震重點監(jiān)視防御區(qū)、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qū)和洪澇、地質災害易發(fā)地區(qū)城鄉(xiāng)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意義十分重大。9月初省政府召開了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部署會議,在此之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廣東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省教育廳等12個部門聯名轉發(fā)了教育部等11個部門《關于印發(fā)<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等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全省建設系統(tǒng)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的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責任感
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的重大舉措,也是從根本上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為廣大中小學師生提供安全的教學與學習環(huán)境的重大工程,全省建設系統(tǒng)廣大干部職工要充分認識做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從對黨和人民、對歷史負責的高度,本著“把學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讓人民群眾放心的建筑”的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加強對工程鑒定、設計的管理和指導
根據《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細則》的要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分三個主要階段:一是全面排查鑒定;二是制訂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guī)劃、年度實施計劃和每一棟建筑的改造方案;三是分類進行加固、重建和避險遷移。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積極組織開展工作。第一、二階段涉及建設系統(tǒng)的主要任務是房屋鑒定和建筑改造設計方案,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指導,工程設計單位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積極承擔工程鑒定、加固改造方案設計等工作,檢測機構要積極配合鑒定工作,為設計單位提供所需的檢測數據。校舍工程的原勘察設計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校舍鑒定所需的勘察、設計圖紙文件和有關資料。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也要積極參與校舍安全工程,做好校舍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三、加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jiān)管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機構,要把實施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監(jiān)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本地區(qū)校舍的加固改造或新建工程符合質量安全的要求。此外,要選擇一些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較高的工程作為示范工程,以點帶面促進工程質量安全整體水平的提高。
四、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進工作
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yè),完成好這項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按照統(tǒng)一部署,全力以赴,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努力克服困難,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實現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標。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