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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聲傳遞
我省成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為馬興瑞 協(xié)調(diào)解決河長制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瀏覽次數(shù):409為加強對我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省政府決定成立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7月26日,省政府網(wǎng)站公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領導小組組長為省委副書記、省長馬興瑞。常務副組長為省委副書記、廣州市委書記任學鋒,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少春。副組長為副省長許瑞生、鄧海光、袁寶成。成員為省政府副秘書長顧幸偉,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鄭雁雄以及各相關省直單位負責人,共22人。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決策部署,加強對全省河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擬訂和審議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大措施,協(xié)調(diào)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對重要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
記者從省水利廳了解到,根據(j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到2017年年底,全省境內(nèi)江河湖庫全面推行河長制。廣東在國家要求建立四級河長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提出“建立區(qū)域與流域相結合的省、市、縣、鎮(zhèn)、村五級河長體系”。其中,由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總河長,省委專職副書記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擔任省副總河長,各市、縣、鎮(zhèn)設立本級總河長,流經(jīng)各區(qū)域內(nèi)主要河湖,由市、縣、鎮(zhèn)分級分段設立河長。
省水利廳表示,為確保河長制在南粵大地落地生根,廣東除了成立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省水利廳也將同步指導和推進地方河長制機構建設,全力搭建好工作平臺。同時,督促各地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盡快明確市、縣、鎮(zhèn)、村各級河長,爭取早日形成自上而下、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