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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調整二〇一九年度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有關問題的通知(汕房金通〔2019〕25號) 汕房金通〔2019〕25號
瀏覽次數:3248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承辦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銀行:
根據國家三部委《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yè)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及《汕頭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汕房金管〔2018〕3號)的規(guī)定,按照市統計局提供的2018年度我市(含區(qū)縣)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742.00元的數據,確定我市(含區(qū)縣)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職工最高繳存基數為17226.00元(我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5742.00元×3),職工個人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各為2067.12元(最高繳存基數×最高繳存比例,即17226.00元×12%)。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執(zhí)行,在執(zhí)行中碰到問題,請與我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754-88328034。
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1日